| 沈阳市法库物流经济区招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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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18 13:38 文章来源:法库县商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供求 |
按照沈阳市委、市政府提出冲刺全国百强县的精神要求,法库县委、县政府结合县域陶瓷产业、木业产业、绿色食品生产加工产业、轻工家电生产产业、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等五大产业集群发展迅速的物流要求,立足于打造物流平台服务区、总部经济牵导区、宜居环境新城区、建成中国北方物流第一县的工作目标,一期规划了2.7平方公里的法库物流经济区核心区,成立了法库物流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诚意招聘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招商部6人,其中部长1人。
规划部1人。
服务部1人。
二、招聘条件:1、年龄,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性别及户口,不限。3、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4、专业,物流、国际贸易、信息电子(计算机)等,精通外语者优先。
三、经济待遇:1、工资待遇,部长月薪3500元人民币,其他人员月薪2500元人民币,年底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均实行绩效奖励。2、生活待遇,免费提供公寓式住宿。
四、报名时间:2006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携带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和三份复印件到法库物流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名或网上报名寄相关证件。
五、招聘方式
1、2007年1月3日至5日,对报名人员的证件(学历证、身份证)进行核实(看原件、留复印件)。
2、2007年1月6日至7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通过面试考核小组集体票决后,确定拟招聘人员。
3、2007年1月8日至2月28日,为受聘人员试用期。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人民币生活费。试用期满合格后,沈阳市法库物流经济区管委会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本着双方自愿原则可续签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此延续)。合同期间受聘人员档案由法库县人才中心统一管理。
联系方式:
Tel:0086-24-87100356 0086-24-87101788
Tex:0086-24-87100356
http://www.fkzs.com
Eail:fkwjmj@163.com
沈阳市法库物流经济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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